索引号: | -ycxzf-00000398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06-3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虞政任〔2023〕2号 | 所属主题: | 人事任免 |
虞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孙文峰等十四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
县人民政府决定:
孙文峰同志任虞城县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主任;
赵拥军、王伯颂同志任虞城县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副主任,原任行政职务随机构更名自行免除;
王长兴同志兼任虞城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高思平同志任虞城县城市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虞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肖红亚同志任虞城县中医院院长,免去其虞城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
沈钦峰、甄伟、李景华等3名同志任虞城县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副局长,原任行政职务随机构撤并、更名自行免除;
朱胜利同志原任行政职务随机构更名自行免除;
吴海军同志原任行政职务随机构撤并自行免除;
刘大川同志原任行政职务随机构更名自行免除;
免去李建民同志虞城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杨红兵同志虞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202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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