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ycxzf-00000360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04-24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虞政办〔2023〕14号 | 所属主题: | 其他文件 |
虞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虞城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虞城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3年4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虞城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和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精神,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农村垃圾治理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6〕205号)、《商丘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商政办〔2019〕41号)、《虞城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虞政办〔2021〕19号)及中共虞城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人民群众生活质量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彻底根除农村“脏、乱、差”现象,健全农村环境卫生保障机制,完善农村保洁服务长效管理制度,构建科学有序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机制,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村收集、乡运输、县转运处理”常态化、规范化,确保全县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人居环境卫生质量整体提升。
二、工作任务
(一)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体系。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是乡村振兴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战略、是国之大者。解决“垃圾围村”才有美丽乡村。
1.建立常态化保洁机制。进一步夯实各乡镇农村垃圾治理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村收集、乡运输、县转运处理”常态化处置机制。各乡镇要建立稳定的农村保洁员队伍,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保洁相关制度,集中居住区原则上按300-500人配备1名保洁员,散居区结合实际合理配置保洁员,配置比率不低于2‰,保证专职保洁员全覆盖。各乡镇要建立保洁员管理制度,健全环卫工人管理台账,要合理划分工作路段,明确保洁职责,定期开展培训,强化保洁员作业自身防护,建立健全考核制度,督促保洁员做好工作。
2.科学设置垃圾收集设施。各乡镇要按照交通便利、便于作业的原则,以及行政村、自然村全覆盖的目标,科学配置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和垃圾收集点,确保每个行政村至少有2个以上生活垃圾分类收储设施。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点建设管理要规范,垃圾收集点垃圾桶、勾臂箱和周边卫生维护保洁工作要到位。坚决取缔不规范的露天垃圾池或敞开式的垃圾收集设施。分类垃圾桶配备标准为每1至3户配备2个(分类装可回收垃圾及其他垃圾),桶容量为240升,桶身为绿色和黑色,喷绘上“XX村环卫和编号”的标识。
3.加强乡镇中转站管理。各乡镇要加强垃圾中转站的日常监管、考核。定期做好生活垃圾中转站的药物消杀工作,建立消杀台账,严防鼠、蟑、蚊、蝇等病媒生物孳生。对收运产生的生活垃圾渗滤液进入乡镇污水管网或运至当地污水处理厂、渗滤液处理站进行无害化处置。垃圾中转站定期清洁,地面、墙面保持干净整洁,给排水设施(冲洗污水通过排水沟、沉淀池进入污水管网)要规范排放。垃圾中转站要安装除臭设施。
4.强化农村生活垃圾收运管理。做好垃圾清运车辆维修保养工作,确保所有工作车辆性能完好,对故障车辆要及时维修,并有备用车顶班到位;同时加强车辆的日常监管,按照乡村布局和垃圾产生量,优化运输路线,做到定时定点清运。要求配足垃圾收集需要的环卫运输车辆,做到分类、密闭、卫生,保持收运车辆车容整治,有条件的乡镇和行政村逐步淘汰农用车、三轮车清运垃圾,确保垃圾运输过程中无“抛洒滴漏”,全面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日产日清。通过改扩生活垃圾收集点、增加清运频次等措施,杜绝垃圾外溢、爆桶、随意乱堆等现象。同时,加大生活垃圾在运输中违法倾倒、掩埋、露天焚烧等违法行为的执法查处和处罚力度,防止生活垃圾乱堆乱倒。
5.加大长效的资金保障力度。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经费保障机制。通过财政分级投入、社会资本参与、垃圾处理费收取等多种途径,提高资金保障能力。将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建设、运行与维护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加大财政投入,提高设施建设标准和保洁员工资水平,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垃圾中转站、运输车辆、终端处理设施建设。建立垃圾处理农户缴费制度,足额收缴垃圾处理费用。
6.加大各垃圾中转站建设力度。各乡镇建筑垃圾中转站数量原则上按照距县垃圾转运站6公里以上的乡镇或乡镇人口在5万人以上的乡镇建设垃圾中转站1座,增加垃圾收集和转运能力,确保垃圾日产日清。
(二)强化考核督导督办。以各乡镇为管理主体单位,全面做好本乡镇的清扫保洁和生活垃圾的收集、转运工作。县城市管理局为监督管理单位,负责日常监督考核,并将生活垃圾由县垃圾转运站压缩转运至商丘焚烧厂进行无害化处理。
1.加大考核督办。由县城市管理局成立2个督导执法大队,加大督查考核力度,每个乡镇每次考核时间要不少于一天,随机抽查3-5个行政村(所有自然村均在考核范围内)。坚持“抓落实、促提升”原则,把全县24个乡镇(城关镇除外),595个行政村及其自然村全部纳入考核管理。每周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对各乡镇农村垃圾治理情况进行督查,并以督查通报的形式进行下发,限期整改。(1)实地考核(90分)。考核重点。乡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组织机构设置、工作开展、保洁人员及环卫设施、垃圾转运及清扫、保洁效果、民意调查等方面进行量化打分。考核方式。采用“推荐+随机”模式,即由乡镇推荐1个行政村作为考评对象,考评领导小组随机挑选2个行政村作为考评对象。考核成绩计算。考核成绩实行百分制,有两部分组成,其中月考核成绩占80分,垃圾清运率占20分。月考核成绩=3个考评对象的评价考评成绩×80%+(当月乡镇实际清运垃圾数÷当月乡镇应产生垃圾数)×20%。(2)问题整改(10分)。针对通报中发现的问题因整改不及时、不到位,视整改情况进行量化打分。(见附件2虞城县农村环境卫生考核评分表)。
2.强化结果运用。实行周督查通报、月考核、季评比制度,县财政依据县城市管理局提供的考核结果作为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奖惩资金拨付的依据。(1)3个月考核成绩的平均数为乡镇季度考核成绩。(2)县财政把乡镇农村环境卫生整治专项经费的15%留作考核先进乡镇的奖补资金。每季度奖励考核排名前5名的乡镇,排名第一名的乡镇奖励30万元,排名第二名的乡镇奖励25万元,排名第三名的乡镇奖励20万元,排名第4名的乡镇奖励15万元,排名第五名的乡镇奖励10万元。(3)年终综合评比制度。剩余资金用作年终综合评比,奖励综合评比前10名的乡镇,排名第一名的乡镇奖励20万元,排名第二名的乡镇奖励18万元,排名第三名的乡镇奖励16万元,排名第四名的乡镇奖励14万元,排名第五名的乡镇奖励12万元,排名第六名的乡镇奖励10万元,排名第七名的乡镇奖励7万元,排名第八名的乡镇奖励5万元,排名第九名的乡镇奖励3万元,排名第十名的乡镇奖励1.25万元。奖补资金主要用于农村人居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设施设备的购置、更新、维修,不得挪用。
(三)积极推进垃圾分类。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分类收集、分拣清运、分类处理等方面。
1.坚持源头分类,资源利用。努力实现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提高垃圾利用率。加强对厨余垃圾的资源化利用,提高垃圾的综合利用水平。
2.坚持整合力量,部门联动。要将农村垃圾分类治理与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美丽乡村建设、生态旅游业相结合,整合各部门力量,整体推进乡村生态文明进程。
3.坚持全民动员,人人参与。利用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广泛宣传垃圾分类政策和知识,动员群众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倡导垃圾分类新时尚,转变传统旧俗习惯,做到家喻户晓、妇孺皆知、人人动手、全民参与。
三、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加强领导。各乡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压实各乡镇农村垃圾治理主体责任,对标高标准、高水平,充分认识垃圾治理的重要性,成立相应机构,明确责任,专人负责,建立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村收集、乡运输、县转运处理”常态化处置机制,扎实推动此项工作的开展。鼓励各乡镇采取购买社会化服务或选择自行成立公司运营的管理模式进行。
(二)完善制度,加强管理。各乡镇要健全农村环境整治长效管护机制,重视突出问题和明显短板整改,确保整治效果常态化;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保洁相关制度,建立稳定的农村保洁员队伍,保证专职保洁员全覆盖;注重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习惯养成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长效机制建设;积极争取中央债券、地方债券投入力度,健全资金保障体系,积极谋划上报村镇生活垃圾治理项目(如垃圾中转站建设、垃圾分类示范村建设等),不断完善各项垃圾收集处置设施,持续提高公共卫生治理服务能力。
(三)加强督查,严格考核。县城管局、县农业农村局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工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严格督导检查,加大曝光力度,畅通公众监督举报渠道,加大对新增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和焚烧、掩埋等违规处置垃圾行为的举报力度,涉嫌违规违法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确保扎实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着力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附件:1.虞城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2.虞城县农村环境卫生整治考核评分表
附件1
虞城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 伟(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吴振兴(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李富亮(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葛占峰(县城市管理局局长)
张 奎(县生态环境局局长)
张晓莉(县财政局局长)
孟 健(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陈德新(县深改办主任)
付立功(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卢华民(县环境卫生事务中心主任)
各乡镇乡镇长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统筹推进我县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协调解决制约全县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重大问题和事项;指导各乡镇、各部门落实生活垃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城市管理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葛占峰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领导小组自行调整,不再另行发文。
附件2
虞城县农村环境卫生整治考核评分表
指 标 | 考核内容及 评分标准 | 扣分标准 | 考核方式 及扣分 | ||
机构设置、工作开展 (10分) | 机构健全、制定实施方案及考核办法。 | 1分 | 乡镇无工作领导小组的扣1分。 | 查阅资料 | |
1分 | 乡镇无考评方案、考评细则的扣1分。 | 查阅资料 | |||
按月开展考评工作。 | 2分 | 乡镇未对行政村进行考核的扣2分。 | 查阅资料 | ||
1分 | 各行政村未对保洁人员进行考核的扣1分。 | 查阅资料 | |||
按300-500常住人口配备一名保洁员 | 5分 | 发现一个村未按标准配备环卫工人或未提供保洁员人数证明材料的扣2分(上个月工资证明等),扣完为止。 | 查阅资料 | ||
保洁人员及环卫设施(15分) | 垃圾桶配备合理(3-5户配备一个)、干净,完整,有明显标志。 | 5分 | 垃圾桶无盖(破损或有污垢)的发现一处扣2.5分,扣完为止。 | 查看现场 | |
5分 | 未按标准配备垃圾桶或垃圾收集容器的扣5分。 | 查看现场 | |||
5分 | 未在垃圾桶上印制明显标志的的每个扣1分,扣完为止。 | 查看现场 | |||
保洁效果 (65分)
| 1.街道普扫干净、整洁无漂浮物;2沟、塘、河边无垃圾,水面无漂浮垃圾;3、公共绿化带、花坛内无暴露废弃物、无杂物堆积、无乱拉挂(45分) | 5分 | 车辆未封闭运输,有抛洒、滴漏,路面清扫不净,有漂浮物的发现一处扣2.5分,扣完为止。 | 查看现场 | |
8分 | 发现一处垃圾积存点的扣4分,扣完为止。(如乡镇街道及道路、从乡镇到村中途的国、省、县、乡村道路等) | 查看现场 | |||
8分 | 农户房前屋后有随意倾倒垃圾现象发现一处扣4分,扣完为止。 | 查看现场 | |||
8分 | 沟、塘、河边有生活垃圾或水面有生活垃圾漂浮物的每处扣4分,扣完为止。 | 查看现场 | |||
8分 | 道路两侧、花坛内有暴露垃圾、杂物堆积的每处扣4分,扣完为止。(生活垃圾堆积或成片) | 查看现场 | |||
8分 | 乱丢废弃物、杂物的发现一处扣4分,扣完为止。(遗弃不用的废弃物未放在垃圾桶内及指定地点,如不要的旧衣服、家具等) | 查看现场 | |||
严禁填理、焚烧生活垃圾(10分) | 10分 | 发现一处私自填埋、焚烧生活垃圾的扣10分,扣完为止。 | 查看现场 | ||
民意调查(10分) | 10分 | 随机开展入户走访,发现一户不满意的扣5分,扣完为止。 | 现场走访 | ||
问题整改(10分) | 10分 | 上次督查通报中反馈的问题整改不到位的,每处扣5分,扣完为止。 | 查看现场 | ||
机构设置得 分;人员及设备配备得 分;清运保洁效果得 分;问题整改得 分。合计得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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