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ycxzf01-00000499 | 发布机构: | 虞城县人民政府 |
生效日期: | 2023-08-23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虞政土〔2023〕43号 | 所属主题: | 其他文件 |
虞城县人民政府关于虞城县2023年度第十批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4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3条规定,现将虞城县2023年度第十批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拟农用地转用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虞城县2023年度第十批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
二、农用地转用目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4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3条规定,为实施公共利益需要,落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本次拟农用地转用土地用于农村公共公益设施和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
三、拟农用地转用土地位置及范围
该项目地块2023-02-10-01(西侧:田庙乡高庄村委会第六村民组;东侧:田庙乡高庄村委会第六村民组;北侧:田庙乡高庄村委会第六村民组;南侧:田庙乡高庄村委会第六村民组。)
地块2023-02-10-02(西侧:店集乡杨庄村委会农民集体;东侧:店集乡杨庄村委会农民集体;北侧:店集乡杨庄村委会农民集体;南侧:店集乡杨庄村委会农民集体。)
地块2023-02-10-03(西侧:刘集乡蔡老家村委会任庄村民组;东侧:刘集乡蔡老家村委会任庄村民组;北侧:刘集乡蔡老家村委会任庄村民组;南侧:刘集乡蔡老家村委会任庄村民组。)
地块2023-02-10-04(西侧:刘集乡蔡老家村委会蔡老家村民组、刘皮村委会刘皮村民组;东侧:刘集乡蔡老家村委会蔡老家村民组、刘皮村委会刘皮村民组;北侧:刘集乡蔡老家村委会蔡老家村民组;南侧:刘集乡刘皮村委会刘皮村民组。)
四、拟农用地转用土地现状权属、地类、面积及拟开发用途等见下表:
农用地转用土地单位权属 | 农用地转用土地面积(公顷) | 拟开发用途 | ||||||||
总面积 | 农用地 | |||||||||
耕地 | 林地 | 其他农用地 | ||||||||
水浇地 | 乔木林地 | 其他林地 | 农村道路 | 沟渠 | 坑塘水面 | |||||
集体土地 | 田庙乡 | 高庄村委会第六村民组 | 0.3982 | 0.3982 | 农村公共公益设施 | |||||
店集乡 | 杨庄村委会农民集体 | 0.1325 | 0.1325 | |||||||
刘集乡 | 蔡老家村委会任庄村民组 | 1.1247 | 1.0409 | 0.0138 | 0.0149 | 0.0445 | 0.0106 | 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 | ||
蔡老家村委会蔡老家村民组 | 1.7758 | 1.5446 | 0.1737 | 0.0096 | 0.0479 | |||||
刘皮村委会刘皮村民组 | 0.2246 | 0.1012 | 0.1234 |
五、拟农用地转用土地登记的期限、地点和联系方式
拟农用地转用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于通告颁布之日起15日之内持不动产权属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到农用地转用土地所在乡人民政府办理登记手续,请互相转告。逾期未办理登记手续的,其登记内容以调查结果为准。自公告颁布之日起,在拟农用地转用土地上抢种的树木、作物或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等不予办理登记。联系电话田庙乡0370-4401002;店集乡0370-4731003;刘集乡0370-4551003。
六、其他
本公告期限为30日,农用地转用土地农民和其他权利人对上述公告有不同意见的,在此期限内可以就农用地转用方案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意见或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权利。
特此公告。
虞城县人民政府
2023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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