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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城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3年大豆根瘤菌剂采购的公告

来源:虞城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3-05-22 16:17:55 浏览次数: 【字体:

一、项目简介

1、项目依据。根瘤菌是一类栖生于土壤中的固氮细菌,大豆播种发芽后它能够侵染大豆根部,与大豆共生形成根瘤。根瘤菌能够分泌固氮酶,在根瘤内部将空气中的氮气在固氮酶的作用下转化成氨,氨与叶片通过光合作用制造的碳水化合物结合,形成含氮化合物,供大豆生长,每个根瘤就相当于一个微型氮肥厂。大豆接种根瘤菌剂,就是在人为的干预下,增加大豆根部根瘤菌的数量,让大豆根部长出更多的根瘤,增加固氮量,减少化肥用量,增加大豆产量,提高种豆效益。

2、项目基础。在国际农业上,根瘤菌应用十分普遍,美国大豆接种面积占60%、巴西占80%、阿根廷占80%、加拿大占80%。其中巴西、阿根廷政府制定法规,种植大豆不能施用氮肥,必须接种根瘤菌。近年来我国开始着力推广大豆根瘤菌应用,2022年在黑龙江、内蒙、吉林、辽宁北方4省区,国家拿出4亿元资金,推广大豆根瘤菌1560万亩,每亩增产2.6-34%,平均增产11.5%,每亩增收6.8-284元,平均增收85.5元。2023年持续扩大大豆根瘤菌推广规模,国家下达河南省100万亩,河南省下达虞城县0.7万亩。

二、菌剂采购

根据我县大豆生产实际,采购液体剂型的大豆根瘤菌剂进行拌种使用,按农户大豆根瘤菌接种面积,对农户进行物化补贴,提高实施主体的积极性。小满节气已过,距离大豆播种只有两周时间,项目实施迫在眉睫,为最大限度缩短采购时间,确保不误农时作业和项目实施。按照《2023年河南省大豆根瘤菌剂示范推广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将2023年虞城县大豆根瘤菌剂示范推广项目大豆根瘤菌剂采购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1.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1.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或三合一营业执照);

1.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等相关证明材料,新成立的企业以成立之后的年份为准);

1.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近一年内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1.1.4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1.2供应商为产品生产企业或经销代理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颁发的根瘤菌菌剂登记证;登记适用作物:大豆,剂型:液体。经销代理商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加盖生产企业公章的登记证复印件;登记产品可登录农业农村部网站或农业农村部微生物肥料质检中心网站查询;

1.3供应商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查询”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若有不良记录,参与询价采购报名无效;

2.供应商必须承诺提供冷链运输,优先采购登记两种及以上有效菌种的复合根瘤菌剂;

3.提供大豆根瘤菌剂产品的田间或温室试验报告,以证明该根瘤菌剂产品与所用的大豆品种能够很好结瘤固氮;

4.提供近一年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检验结果全部合格;

5.提供相关业绩;

6.提供服务承诺; 

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8.产品质量指标符合GB 20287-2006(见下表)。

项   目

指标

剂型

液体

有效活菌数(cfu)a  ,亿/mL

≥2.0

霉菌杂菌数,个/mL

≤3.0×106

杂菌率, %

≤10.0

pH值

5.0-8.0

粪大肠菌群数,个/mL

≤100

蛔虫卵死亡率,%

≥95

总砷(As)(以干基计),mg/kg

≤15

总镉(Cd)(以干基计),mg/kg

≤3

总铅(Pb)(以干基计),mg/kg

≤50

总铬(Cr)(以干基计),mg/kg

≤150

总汞(Hg)(以干基计),mg/kg

≤2

 

  9. 2023年虞城县大豆根瘤菌剂采购报价单

项目名称

2023年虞城县大豆根瘤菌剂示范推广项目

采购内容

大豆根瘤菌剂

产品质量标准

符合GB 20287-2006

运输要求

提供冷链运输

包装要求

要求根瘤菌产品包装完好,且在保质期内

菌剂类型

液体剂型

包装规格

≤300mL/瓶

根瘤菌保护剂

每亩配备 10 毫升专用根瘤菌保护剂

采购面积

7000亩

资金预算

70000元

报价(元)


备注

含产品费、包装费、装卸运输费、技术服务费等相关税费

10.以上材料按照本公告上提供的顺序装订,且首页有目录页码;

11.供应商评选

11.1资质审查及综合评审。由县农业农村局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对参选供应商的资质条件、响应情况、服务承诺及报价等进行审查和综合评审。对通过资质审查的供应商进行综合评审(见附件)

11.2确定供应商。县农业农村局政府采购领导小组通过综合评选后,择优选择一家供应商,报局党组同意后,签订货物服务合同,开展相应货物服务供应工作。

12.材料提交时间和方式。材料提交时间为2023年5月22日至5月26日,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于2023年5月26日18点前,将报名材料直接报送或邮寄至虞城县农业农村局政府采购领导小组。

地址:虞城县庐山路中段农业农村局,

邮编:476300  

联系人:李女士   

办公室电话0370-4131665   135******4344

   13.附件:大豆根瘤菌剂综合评审表

 

c79e101263674db0b995613911ddc660.doc

                                                                                                           2023年5月22 日

 

 

 

 

 

 

 

 


终审:亭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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